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(💋)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(🍕)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(🎰)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(🍰)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(👨)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(📒)临床用药(🖐)需求(💒)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(🌛)、布局研发(🌼)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(❄)资规(🆗)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(🏗)创新药研发提(🚶)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(🌰)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(🚗)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(🦋)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(🏹)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(📢)药、支付范围等(🌓)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(📪)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(🎷)童用(🐿)药、罕见病等重(💕)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(🌠)相关任务落地实(👻)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(💻)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(🕐)药也常卡在医(🐢)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(🏏)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(🚞)采购绿色通(🕷)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(🏊)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(🚡)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(🚟)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(⏱)两个规格(📋)的限制(🛹))。 《若干(🚱)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(⚪)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(🦕)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(🎛)重大(🙍)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(🚿)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(♉)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(🍬)司(😃)长黄心(🤣)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(🚐)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(📺)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(🌞)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(🦋)的(👺)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(🕤)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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