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(🕴)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(👬)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(🌺)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(✊)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(🌞)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(👶)医疗机构等合理确(💂)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(📃)金方面,文件(🌞)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(🌵)新药(📄)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(👼)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(😈)药,企业可同步(🤨)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(🌨)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(🐷)方面,文件专门提(Ⓜ)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(🔫)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(🏡)罕见病等重(🗂)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(🙀)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(🚭)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(🏗)家医(🐝)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(⚽)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(🕚)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(🦓)召开药事会,根据(✨)需要及时调整(🌧)药品配备或设(🐦)立临时采(👰)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(🕹)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(🚔)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(🔢)药品和商保创新药(📈)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(🐀)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(🧜)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(🔷)”的(🎀)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(🛺)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(🤰)可(🎲)行路径。 另外,此(📂)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(🌴)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(📭)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(🚜)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(🦈)新(🎂)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(🍰)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(💳)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(🍞)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(🍉)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(📔)者。” 中新健(🚟)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(🤘)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(🗑)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(🕳)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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