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(🌽)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(➗)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(💺)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(🧐)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(🥫)需求等数据归集和(🧞)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(🍵)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(🚾)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(🔻)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(🌆)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(🤘)的创新(🔨)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(🐽)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(📃)业可围绕药品目录(🥉)准入涉及的(🐜)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(🍃)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(😡)织实(🔂)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(💴)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(🍽)关任务(🥓)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(💵),创新药也常卡(🍚)在医(🤛)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(🧖)强调,首要任(👱)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(🌂)于药品目录(👒)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(🧜)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(🚈)机(📺)构(😉)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(🔈)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(🎢)通用名药品只能(📐)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(👤)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(📨)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(🎶)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(🕳)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(🛠)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(😒)新药。 (🥡)在发布会(🗨)现场,国(🛎)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(📴)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(🍹)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(😎)同(🍱)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(🕌)药品目录(💬)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(🏭)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(👐)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(👱)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(🈵)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