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(👨)1日,国家医(🎒)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(⬅)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(🗄)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(🎙)保信息平(✏)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(🆖)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(🚼)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(⏮)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(❌)康保险扩大创(📬)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(🙏)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(😷)获得国家药(❓)品监管部门受理(🤺)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(🌓)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(🌪)围绕药品目录准入(🎦)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(🏹)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(🐟)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(🥕)相关(🐍)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(🐘)医保局医保中心(🍓)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(🧒)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(🕗)需求和患(🔡)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(🛣)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(🚄)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(💮)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(🕰)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(👯)医保(🌾)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(😔)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(🗺)对重大公共(💵)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(🥤)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(👶)另(😆)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(🕴)下称(🐫)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(🚥)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(☕)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(💴)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(⚓)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(👗)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(📒)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(⏬)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(🐝)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(🏒)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(🌕)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(💹)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(🗂)药目录中(🥑)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(📪)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(🕥)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(🐎)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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