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(🤸)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(🐺)注意到(💖),对于业界(🥐)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(🆕)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(🧀)研发需(💭)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(🏡)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(⛴)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(🤑)投资规模。鼓(🌴)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(🐓)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(😕)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(💳)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(😿)业(🎣)可同步申请医保部(🔌)门给予点对点政(🔎)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(📅)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(🌈)重大专项(😤)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(🎬)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(🕟)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(🤷)新药也常卡(🦑)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(🐷)栋1日在政策(🛹)解读发布会上强调(⏰)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(🧀)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(😀)公(🔢)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(📸)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(🎅)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(🌚)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(🏘)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(🕰)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(🍑)本”的(☕)基础上,按程(😝)序将符合条件的(🕛)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(⏮)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(👝)录(📞)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(🛷)目(🐸)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(🚿)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(🐤)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(🥐)局医药服务(🚂)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(🚸)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(🤯)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(🔗)序基(🍖)本一致(🥫)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(🏾)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(🎩)同时申报两者(🐰)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(💮)商(🐂)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(♎)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(😴)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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