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(✌)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(😠)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(🏥)企(🐱)发展困境——“研(🏘)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(📀)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(🚫)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(🥍)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(🐾)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(👟)等合理确定研发方(🍅)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(🏃)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(🚃)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(🏙)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(🎊)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(💍)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(🆖)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(🧒)物(♟)研发(🗿)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(🤥)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(🎯)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(🚲)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(🚦)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(⛩)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(🍯)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(👟)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(🌭)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(💣)判药品和商保创(🔞)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(🛸)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(🌬)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(🤦)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(🙇)点纳(🥧)入创新(👭)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(🤜)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(🏃)会现(🕧)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(🌭)理司司(🌅)长黄心宇表(🥡)示(🌂)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(🎎)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(💲)一步。该目录将明(✨)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(♒)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(🌓)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(🏯)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(🍨)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(📞)关(🍧)负责人表示(🤯),“因为不同的产(🍯)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(🏹)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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