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(🎓)发(🚭)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(🌍)干措施》(以下(😰)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(🕳)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(🧓)、医疗机构(🙏)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(🔥)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(🌝)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(🍹)扩大创新药(😾)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(🤠)康保险公司通(🖍)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(🐾)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(📮)资本(👻)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(😒)给予点对(📽)点(🤙)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(⚡)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(⛴)到(⛺)组织实(🎼)施创新(🌱)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(🌇)门联动的支持(🤽)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(✂)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(🚚)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(💀)解读发布会上(🧞)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(👠)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(🔫)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(🤙)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(✳)药事(🚪)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(⛔)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(🍹)诊疗需求和患者合(📴)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(🛤)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(🌬)录内药品可不(🍶)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(🚧)调(🌖)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(🏼)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(🖥)的一大亮点是提出(🍖)设立“商业(⛎)健康保险创新药(📼)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(🔨)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(👞)保局计划实现商(📫)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(🤺)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(🐢)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(👘)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(💑)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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