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🚳)7月1日,国家(⚽)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(🍇)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(🏞)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(🈁)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(🎈)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(🛁)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(🤵)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(🌬)和分析,开发适(🚤)配(🌋)创新药研发(😷)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(🍔)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(🏔)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(👶)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(🌵) 在(🎤)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(Ⓜ)专门(🤲)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(🕖)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(🐞)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(🌤),推动药物研发相(📣)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(🥩)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(📀)医院(🦎)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(🤕)栋1日在(🦎)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(🍆)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(✏)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(🏤)目录(🤵)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(💈)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(🎳)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(🃏)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(🕔)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(🔨)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(❄)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(🥚)的可(💀)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(🎑)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(🧞)。 在(🎊)发布会现场,国(🍄)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(💲)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(📪)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(😅)承受力的高价值创(🎢)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(🛰)。” 黄(🛰)心宇进(👜)一步表示(🎁)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(🚛)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(🚂)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(🦍)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(👀)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(🍒)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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