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(🌝)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(🌧)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(🏤)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(🗼)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(🏊)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(🥐)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(🔖)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(⛏)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(🚳),培育(🍵)支持创新药的耐(😚)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(🌪)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(🔗)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(🕊)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(😋)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(🐏)罕见(🌔)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(🔌)相关任务落(🚸)地实施并完善多部(🚶)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(🔯)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(😏)读发布会(🧟)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(🚤)积极(🔁)进(🔽)入(🔼)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(😁)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(👱)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(🏩)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(🥉)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(🎦)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(💁)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(🎌)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(👯)“一品两规(🌏)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(🦔)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(⤴)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(🛁)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(⛎),可商(🐸)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(🌿)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(😞)。 另(🍸)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(📗)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(🖱)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(🚇)获益(🔐)显著(👶)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(🐺)布会现场,国家医(👮)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(🛣)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(🚈)心宇进(🌛)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(🚯)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(📧)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(💼)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(🔕)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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