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(🎵)、国家卫生(🈶)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(📣)意(📝)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(😕)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(🔣)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(🌄)数(⏭)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(🐊)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(🕳)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(🔴)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(🏴)药研发提供(🎙)稳定的长期投(💅)资,培育支持创(📬)新药的耐心资本(🍖)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(📍)国家药品监管(🕦)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(⚓)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(🐗)点政(👿)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(👻)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(🌖)织实施创新(🔓)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(⏮)重点领(🚋)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(🥢)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(📣)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(🤝)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(😥)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(🏯)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(💤)条件的(🚳)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(🌅)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(🌄)创新(🈯)药,可商(🥄)有关(🎠)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(🏏)保支(🎄)付范(😏)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(📥)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(🚣)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(💹) (🧒)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(🥉)管(😋)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(🎱)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(❣)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(🙈)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(🗓)悉,商保创新药(😇)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(🥀)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(🏏)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(🍧)样,这是(🆕)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