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(🖼)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(🏄)简称《若干(🚃)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(📅)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(☔)关心的创新药(😕)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(⛹)到要依托全国统一(💯)的医(🥌)保信息平台,做(🕚)好疾病谱、临床用(🤛)药需求(🙌)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(🕯)研院所、(💥)医疗机构等(🌥)合理(🍡)确定研发方向、(🛃)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(💠)模(🕌)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(🍢)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(🕢)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(🛌)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(😦)联动的支持机(🅰)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(🙋)是推动创(🎰)新药积极进(🥢)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(😊)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(🈷)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(🔱)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(🐸)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(⭕)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(🌨)响创新药配备使用(🧛)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(🤝)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(🏃)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(🕺)基础上(🖐),按程(🌏)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(⭐)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(🥨)付(🤼)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(💣)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(🍩)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(🗝)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(🚆)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(😟)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(🔻)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(🐧)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(🥦)入医保药(💿)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(🦐)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(🍙)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(🎹)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(🍗)商保,并(😀)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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