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(💌)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(📏)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(⛄)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(😜)外发布(💨)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(😞)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(🛥)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(👰)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(👨)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(🎿)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(🕹)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(🐑)保(♿)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(🐕)励商业健康保(🎮)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(🚟)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(🕣)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(🥔)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(♏)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(⌚)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(🚑)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(⛑)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(🐉)了(⏪)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(🌑)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(🏢)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(✨)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(😜)药权益。 此(🤑)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(⏸)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(➗)和商保创新药(📡)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(🚢)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(🎎),定期调整(♈)优化(✝)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(⛵)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(🌀)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(🗽)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(🌷)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(🥪)可行路径。 (🆗)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(🧗)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(🍺)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(🕊)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(🛹)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(🏂)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(✖)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(🆗)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(🧚)还在发布会(💗)现场获悉,商保(🍉)创新药(💙)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(📒)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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