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(🌩),国家医保局、国(😺)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(🐇)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(😩)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(🎒)的创新药企发展(🍩)困境—(🦑)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(🥊)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(🦉)创新药研(🔩)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(🔚)台,做好疾(🦑)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(📏)科研(🐅)院(💁)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(💧)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(🚈)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(😲)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(🏅)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(🐇)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(🌈)同步申请医保部门(😭)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(🎶)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(🐄) 在统筹(📖)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(🌤)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(🐘)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(🐋)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(🎿)落地实施(🤯)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(🔕)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(🌀)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(🦎)》提(🐽)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(🚷)目(📙)录内谈判药品和(🤞)商保创新药目录(💆)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(🎹)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(⛺)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(👿)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(🍳)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(🏏)件中(🍴)的一大亮(🙉)点(⛰)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(➖)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(💼)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(🌗)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(📧)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(🕔)基本医保承受力(⏭)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(🌖)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(😛)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(😿)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(🎢)的产品(🚛)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(📛)也是协商价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