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(🤚)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(🙄)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(😳)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(📿)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(💲)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(⏬)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(⛽)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(🔆)司通(🕑)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(🎍)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(⬇)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(💰)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(💭)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(🔴)涉及(🌡)的主规格、(🤙)参照药、支付范(🈂)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(🥂)大(💐)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(⏩)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(⛎)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(🐥)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(🥗)是推动创新药(⛺)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(🦇)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(💣)合理用药权益。 (❓) 此外,不得以医(⏩)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(👰)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(🔨)新药目录内药(📞)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(💅)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(🐆)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(😧)大公共卫生事件(🛸)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(🍊)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(🕚)出设立“商(🥛)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(🛅)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(🦌)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(🌺)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(🛬)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(🛃)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(👽)的(🤖)高价值(🌘)创新药提供新支付(🚧)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(⭕)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(🐾)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(🥢)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(🦈)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(💮)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(👒)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(🕖)关负(🔦)责人表示(🏋)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(🍨)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(🎟)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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