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(🎵)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(🍍)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(🍁)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(🤴)健(🐧)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(🐱)关心的创新药企发(🐕)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(🛡)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(🕙)药研发(🔬)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(🔸)数(🌜)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(👭)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(🕓)件提出(👗)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(🐫)等多(🍩)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(🔨)创新药的耐(🍟)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(👌)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(🕐)主规格、参照药(🏝)、支付范围等开展(💦)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(🌀)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(👙)。国家医保局(🎈)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(👁)干措施(✍)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(😐)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(💿)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(🔯)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(👳)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(🌵)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(⛹) 另外,此次文(🤵)件中的一大亮(🤥)点是提出(🍨)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(🚭)点(📏)纳入创(🐼)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(🚶)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(🕰)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(😧)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(🤠)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(💏)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(💟)报纳(📣)入医保药品目(🐶)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(😂)场获(🧣)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(🌗)保局相关负责(🚵)人表示(🐞)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(❇)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(💢)边界(🥒)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(🥇)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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