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(🤪)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(💰)出“支持(🌝)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(➖)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(👉)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(👦)研发(🐙)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(⛏)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(🤗)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(📙)险扩大创新药投(🦈)资(🏣)规模。鼓(🐣)励(🐱)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(📧)多种方式,为创新(🏗)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(✅)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(🛫)件提出,上(🏭)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(🔨)可同(🤴)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(🦀)照药、(🦏)支(🕍)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(🏖)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(🍙)童用药、(➰)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(🐭)实施并完善多部(🏼)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(🖐),创新(🍎)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(🌝)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(💐)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(🧐)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(🤩)及(📼)时调(✒)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(🐆)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(🐐)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(🐿)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(🚘)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(🛳)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(🚹)药(🚇),可(🏤)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(⏪)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(🏯)“商业健康保(🦂)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(🌓)获益显著且超(🈁)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(😲)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(🔯)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(🏀)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(🐹)力的高价值创新药(📗)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(🔮)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(🏐)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(👍)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(🏌)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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