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(🐐)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(👈)干措(🏤)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(🧡)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(👥)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(⚓)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(🎵)升创新效率。 在(😃)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(🕦)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(🛍)药研发提供稳(💟)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(🎤)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(💚)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(🚊)录准入涉(🎎)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(🐽)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(🕔)推动创新(🌗)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(👿)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(✴)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(🚤)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(🐶)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(🏑)的支持机制(🤭)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(🆚)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(👈)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(🦃)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(🏾)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(📌)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(⬛)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(🔏)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(💊)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(👯)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(🚊)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(🚽)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(🐻)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(➕)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(🌇)持“保基本”的(🥅)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(🏀)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(🚡)可行路径。 另外(👬)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(😦)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(🏬)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(🚬)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(🍋)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(⛑)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(🏨)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(🔶)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(🐑)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(🏇)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(🌳)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(🍙)在发布会现(🐨)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(🚯)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(👳)场的边界在(⏸)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(🈵)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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