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(🥞)保局、国家(🏀)卫生健康委印(👧)发的《支持(🍋)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(🧝)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(📼)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(🐢)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(🚫)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(🤐)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(😘)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(🏚)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(🕸)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(🍋)种方式,为创新(🍕)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(🌥)家药(💄)品监管(📴)部门受理的创(🌥)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(👧)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(👃)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(🐀)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(💳)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(🔛)动药物研(📆)发相关任务(🌫)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(🍭)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(🔊)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(🔘)王国栋1日在政策(😏)解读发布会(🚚)上强调,首要任务(🥅)是推动创新(🈲)药积(🧤)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(🕚)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(🏢)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(♐)占比等为(🚫)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(🤫)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(🎦)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(🔚)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(🍨)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(⏭)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(🐝)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(⬇)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(🌰)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(🌵)目录是(✳)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(🌿)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(🤓)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(👌)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(🖲)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(⛲)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(🍖)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(🌥)新药目录中的药(🥍)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(💷)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(🐸)一样(🙏)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(🧞)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(⏫)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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