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(🖖)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(🗯)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(🤣)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(🤜)到要依(🚛)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(🥀)用(🧚)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(😶)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(🌔)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(💽)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(🕖) 另外,文件提出,上(🙉)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(📝)予点对(🚢)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(🔌)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(🤐)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(😕)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(🔠)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(🔼)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(🛴)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(🚘)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(🌫)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(🍸)合(📤)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(🚚)得以医疗机构(🤯)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(🚤)为由影响创新(🐿)药(☝)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(👆)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😰)(即(🤧)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(😻)新药品目(💉)录”(以下称(🥞)商保(👉)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(📉)程(🎣)度高、临床(💉)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(📟)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(🥁)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(🌄)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(😏)目录是健全(👢)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(👶)步表示,“国家(🏊)医保局计划实现商(🚲)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(😬)调整,程序基(🛫)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(🎟)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(😜)药(🎑)目录中的(👬)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(🚅)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(⌛)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(👍)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(💑)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(🌑)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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