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(🤳)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(📞)创新药高质量(⌚)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(🔑)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(👌)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(🖊)便提(👺)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(🏝)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(🎨)和分(🚃)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(📯)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(🥎)线,提(📢)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(😱)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(🐂)支持创新药的耐(💃)心资本(🏳)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(👿)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(🍄)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(⛪)制。 此前,即(👔)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(🧦)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(🌾)药积极进入(😂)医疗机(🏢)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(🍕)疗机构于(🐷)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(🚭)购(😎)绿色通道,保障(🥔)临床诊疗需求和患(📃)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(🕡)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(➗))。 《若干措(🏸)施》提出(🆚),定期调整优化(☕)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(🎉)的创新(🦌)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(💴)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(🚯)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(🙎),此次文件中(😬)的一大(🤜)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(🏐)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(🦒)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(🍠)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(👱)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(✈)超出基本医保承(🔙)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(🔹)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(❕)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(🦎)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(🐘)推荐进(💔)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(🥣)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(😈)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(🖨)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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