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🐌)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(🎗)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(🕹)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(📢)干措施》首条(🦁)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(❓)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(⏰)需(👮)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(🚻)新药研发需(🛢)求的数据产品(👟),支持医(📷)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(🔈)确定研发(🍱)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(💭)金(⚾)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(🌜)励商业健康(🎤)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(🈺)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(🌦)资,培(😈)育支持创新(🧡)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(🆓)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(🍶)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(👬)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(🐿)王国栋1日(💼)在政策(🌗)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(⏯)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(👠)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(🎗)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(🖤)用(🥩)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(🤚)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(🤓)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(🐀)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(⤵)新(😻)药,可商有关(🖖)部门研究临时纳入(🤖)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(😠)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(🕴)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(😖)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(♑)医保保障范围(🔸)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(🗺)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(🎖)本医(➿)保保障边(⚪)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(📿)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(😯)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(🍠)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(📤)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(🎋)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(⏲)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(🥓)定位可(📧)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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