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(🖤)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(🌄)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(🆙)出(😞)“支持(🤪)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(📵)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(🥀)发需求的数据产品(😹),支(🕣)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(😖)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(📦)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(🗄)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(🐽)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(🐚)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(😅)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(💿)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(🌭)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(🧘)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(🔕)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(🗞)务落地实施并完善(👤)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(💔)药也常卡在医(🤤)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(🌁)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(🍔)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(🏁)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(⛄)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(🚃)事会,根据需要及(🌁)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(🎳)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(🙅)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(✡)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(🌝)序将符(🙂)合条件的创新药(🈹)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(🤙)需的创新药(🥎)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(🌳)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(🎬)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(🧡)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(✳)获益显(🔄)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(🏄)司(🌰)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(🚮)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(⛓)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(⏪)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(🗺)录(🌹)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(🌁)入(❤)商保,并不是(📙)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(🏵)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(⌛)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(🔦)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(🍦)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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