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(🚆),国家医保局(🔲)、(🚄)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(🤑)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(🍢)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(🔃)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(🏕)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(🎃)效率。 在(🎩)资金方(🌝)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(🥐)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(🔽)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(🥣)的(💪)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(🎹)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(⚡)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(🆖)面,文件(🛒)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(🛷)新药物研发(🎞)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(❄)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(🗿)儿童(🔬)用药、(💚)罕见病等重点(🧒)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(🌜)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(🚸)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(🚭)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(🗝)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(🐳)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(📁)药占比等为由影响(🕤)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(💜)品只(😒)能有(🦌)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(🖼)坚持“保基本”的(💇)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(✳)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(🦗)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(🎢)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(🍊)录是健(🚊)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(🤹)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(🐘)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(😇)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(🕔)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(😋)自主申报纳入(🥂)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(🖖)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(🤟)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(🔊)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(🥩)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(🔙)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(🥇)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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