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(☝)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(💄)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(🏁)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(🍼)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(⏯)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(🔒)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(🤪)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(☔)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(🌕)金(😤)方(🖱)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(💾)投资规模。鼓(🅱)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(🚜)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(💰)的长(🙄)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(👡)新药的耐(🤼)心资(⚫)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(🤤)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(🛋)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(🤞)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(🐮)推动创新药研发(⏸)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(🈹)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(👔)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(🏞)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(⏺)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(🛸)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(🗺)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(🕵)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(🚶)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(😎)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(🏹)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(🍦)坚持“保基本(📖)”的基础上,按(📥)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(🧝) 另外(🗻)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(😗)亮点是提(🤭)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(🐵)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(🏀)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(👊)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(🎨)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(📴)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(😃)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(🌀)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(⛔)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(🖼)保(🥋)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(⛸)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(🥎)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(👥)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(💦)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(🦕)计的时候(🤶)定位可能不一样(🐎)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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