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(🤓)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(🐐)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(🎰)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(🧞) 《若干措施》首(🍨)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(☝)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(😛)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(🤮)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(😂)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(💣)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(🚻)等开展交流。 (🏑)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(💼)物研发国家科(🍱)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(🚨)、儿童(💂)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(💙)发相关任务落地(♉)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(🕺)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(🐑)中心副主任(🚎)王国栋(🗡)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(🏌)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(💦)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(♋)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(☕)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(👭)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(🙉)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(🗒)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(🏕)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(🔍)的创新药(📸),可(🛤)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(📩)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(🛤)保险创新药品(😠)目(💢)录”(以下(🌥)称商保创(🤖)新药目录(🕗)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(📨)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(⏲)保障范围(🍤)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(🍳)医药服(🌲)务管理司司长(📟)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(🐹)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(🏻)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(⛑)价值创新(👼)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(📝)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(🔵)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(🍷)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(🐸)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(🌖)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(🚅)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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