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(💒)生健康委印(🍪)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(🏾)件提出,鼓励(📅)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(⏱)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(🎾)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(💂)稳定的长期投资(😃),培育支(🐊)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(🔲)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(🤑)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(🚾)给予点对点政(🎭)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(🍐)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(🅱)推动创新药研发(💊)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(🥁)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(🚢)病(✂)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(👮)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(😖)医(🏬)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(🚨)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(😰)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(🚫)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(📥)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(🌃)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(🏜)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(🤭)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(📍)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(🔇)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(🔼)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(🍔)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(🎷)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(🦑)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(🐏)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(🏜)家医(🉐)保局医药服(👂)务管理司司长黄(🔘)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(🍽)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(👺)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(➰)本(🆔)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(👔)保局计划实(🍞)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(🍪)时申(🈺)报、同步(😧)调整,程序基(🎌)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(🐶)不一样(📣)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(📻)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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