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(🕘)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(🏽)——(🏺)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(🍇)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(🦖)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(🛍)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(🚠)面,文件提出,鼓(🏟)励商业健康保(👣)险扩大(⏺)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(🎳)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(♒)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(😻)件提出,上市(😢)申请获得国家药(📵)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(🕘)部门与企业可围绕(🥧)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(😩)动(💞)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(🧦)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(😍)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(🐨)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(🔘)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(🌩)要(👺)任务是推动创新药(🐒)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(🤠) (🦂)《若干措施》提出(🔅)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(🥟)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(😡)开药事(👫)会,根据需要(🛅)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(🌐)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(💮)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(🈯)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(🚅)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(🛰)商保创新药目录(💈)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(😂)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(💭)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(🕣)基本(🌕)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(📳)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(✋)创新程度高(🌁)、(〽)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(🆘)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(🎋)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(🔡)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(🤩)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(🕰)保保障边界,为超(🕸)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(🐸)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(😒)品目录、商(🍳)保创新药(🐛)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(🎅)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(🍛)的是推荐(🔑)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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