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(🎽)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(🤢)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(🤬)都(🥇)一一给出解决(🖥)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(💊)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(🖖)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(🥑)据产品,支持医(📀)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(🧐)方(🌰)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(🔇)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(🤚)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(🏄)保险扩(🏞)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(🐨)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(📧)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(🎭)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(💃)请医(🥓)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(🚇)绕药品目(🐘)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(⛄)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(📶)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(🌀)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(💳)家(🍷)科技重大专项,聚(🏉)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(💽)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(🍬)药物(🎺)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(🗼)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(🐫)上强调,首要任(🏏)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(🤟)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(😮)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(📷)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(📬)药目录数量、药(〽)占比等为由影(😾)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(🔱)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(😿)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(🦗)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(⚪)医(🛀)保目录。应(🦃)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(👢)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(🎱)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(🎻)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(🎤)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(👐)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(📉) 黄心(🛰)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(🏄)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(🕷)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(😞)一致,企业(🗄)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(🥤)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(📲)的(🌟)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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