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(🧠)保局(🗝)、国家卫生(☕)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(☕)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(😽),对于业界关(🌤)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(🤑)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(🏴)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(🐲)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(👥)、科(💳)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(🌯)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(🎅)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(🙍)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(🧕)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(🗨)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(👔)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(🛸)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(🚅)实施创新(🍷)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(🗄)支持(⏱)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(🍔)目录,创新药也常(⏭)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(🥛)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(♈)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(🧒)保定点医疗(🌈)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(📳)会,根据(⛓)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(🈺)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(🚦)备使(🍮)用。医(➰)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(🚄)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(🤑)对重大公(❎)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(🦓)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(✈)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(🗺)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(⏬)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(📂)用药保障(🍇)体系的第一(🖱)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(🐦)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(📕)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(🔒)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(🍐)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(📢)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(🛸)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(🎺)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(💝)不是(⛽)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(🙏)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(🕍)为,市场的边(⬇)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(🏆)推荐,而且价格应(🌃)该也(🗞)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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