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✳)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(🏗)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(🌻)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(🙅)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(🐛)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(🔎)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(⛵)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(🏂)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(⛏)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(🐣)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(🍢)等(🈚)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(🌫)资金方面,文件提(🕌)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(🤰)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(🍑)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(🤬)国家药品监管(📟)部(🎪)门受(🥁)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(🌧)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(🕔)、支付范(📺)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(🥢)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(😻)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(🎃)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(🦗)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(🤱)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(😄)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(💺)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(📠)药品和(🎑)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(💭)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(🎌)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(🔴)入医保目(🚬)录。应对重大公共(🎊)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(⏸)入医保支付范围(⛅)的(♓)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(💖)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(🐬)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(⏮)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(🎎)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(🔋)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(🛣)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(🕋)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(🥇)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(🛏)以自主申报纳入(🔁)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(🍅)新(⛔)药目录或(🦑)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(🐪)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(🛅)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(⏸)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(🐿)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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