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(🔥)1日,国家医(⏸)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(🏦)件都一一给(🚐)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(🐼)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(➗)来看,文件提(🚞)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(♿)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(🚈)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(🦒)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(📏)大创新药投资(🌦)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(💋)耐心资本(❇)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(💁)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(🐻)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(🆕)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(🔆)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(📠)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(🕯)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(📹)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(🎻)创新(💧)药积极进入医(🤥)疗(🔷)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(🔛)会(📁)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(🐉)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(🙆)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(♎)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(🛴)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(💀)制)。 (🎶)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(🤱)基本医保药品(🤚)目录。在坚持“保(👟)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(👍)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(🛩)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(🗺)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(🖌)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(🍪)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(🛳)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(🌤)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(🐼)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(🤺)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(📝)布会现(🎅)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(🚝)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(🛂)系的第一步。该目(🕧)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(🚹)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(🔝)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(🎣)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(🥩)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(🛳)保局相关负责人表(🔃)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(➗)场行(🕘)为,市场的边界(🌞)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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