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(🧔)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(⚫)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(👋)《若干措施(🌳)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(😢)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(😃)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(🔯)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(🍞)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(📽)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(🦖)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(👤)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(🌲)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(🙋)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(🤳)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(🏫)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(😟)落地(⏺)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(🎱)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(🚵)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(🚴)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(🖼)会,根据需(🤷)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(🚸)理用药权益(💈)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(🥛)录内谈判药(🎳)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(👼)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(🎦)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(🍤)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(🏽)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(🐊)支付范围的(🔐)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(🍆)文件中的(🚎)一(🗓)大亮点是提出设立(😭)“商业健(🏅)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(🗽)下称商(💕)保创(📻)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(🔧)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(🈁)出基(🎃)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(😗)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(🎛)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(😹)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(❌)心宇(😢)进一步表示,“国(🆎)家医保(🗂)局计划实现商(🛁)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(🏻)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(😻)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(🍃)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(🕷)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(🎀)为,市场的边(🌿)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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