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(⏹)药高质量(🐉)发展(➕)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(😆)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(🖋)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(🤷)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(👇)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(✈)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(🤽)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(🎹)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(🐂)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(🐽)合理(🌰)确定(🛣)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(🕗),提升创(🐣)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(🗽)业健(🛂)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(🦋)模。鼓(🎲)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(🍮)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(😓)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(🤑)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(🌴)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(🤒)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(🚝)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(🦌)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(🙁)《若干措施》提(🍛)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(🔳)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(💾)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(🔽)时调整药(🏀)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(🥌)绿色通道,保(🤢)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(👠)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(🏻)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(🍪)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(♑)本医保药品(🥛)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(💒)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(🎈)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(🍸)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(🎱)显(🧕)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(🚛)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(🌑)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(🐺)第一(🔡)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(😳)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(🍩)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(👴)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(😓)能不一样,这(🦂)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(🎶)里,所以用的是推(😺)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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