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(⭕)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(😵)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(🍓)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(🍏)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(🕳)施》首条便提(🚹)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(🚁)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(🌩)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(♏)通过创(😕)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(🚿)方式(⏪),为(♈)创新(👮)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(🌅)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(🔨)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(🈁)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(🎣)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(😪)传染(🍘)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(🤷)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(🔯)主任(🈯)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(🥥)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(🕞)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(🎋)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(🌯)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(👚)。 (🍣) 此外,不得(🕳)以医疗(🦖)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(💧)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(🤫)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(➡)化(💌)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(🚬)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(🏤)部门研(📄)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(🧟)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(🏭)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(🤴)益显著且超出基(⏩)本医保保(🕡)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(🐍)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(🗝)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(☕)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(🏫)同(📫)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(🌾)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(🎱)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(🌘)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(🚍)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(🦃)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(🎱)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(🍎)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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