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⏹)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(🛅)发的《支持创(🚱)新药高质量发展(🌳)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(☝)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(🤧)”“进(🥧)院难”“支付难(🥝)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(💫)便提出“支持医(💣)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(🚬)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(🤠)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(🙊)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(🔀),提(🌇)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(🙌)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(🔛)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(🎲)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(♊)耐(🆙)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(👨)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(🔪)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(🔈)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(🖱)入涉及的主规格(🎉)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(🍅)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(🤰)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(⏬)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(🥦)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(🛎)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(🏼)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(🔜)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(🏙) 《若干措施》提(🏚)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(👷)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(🦏)求和患(👷)者合(📀)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(🚯)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(🥎)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(👵)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(😱)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(🙀)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(😆)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(💟)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(🌓)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(🙉)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(🏯)围的创新药。 (🍦)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(☕)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(📨)边界,为超出基本(🎴)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(🤨)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(🔄)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(🛣)保创新药目录或同(🌒)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(🤩)布会现场获悉(🕋)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(🍩)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(🧀)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