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(🥅)的《支持创新药(💷)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(🧙)》)对外(🐬)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(😤)企发展困境—(⛪)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(🛳)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(🐓)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(🌮)临床用药需(🔰)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(🚺)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(🥗)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(🚸)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(😅)药品监(🛫)管部门受(🎵)理的(🏔)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(🔧)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(✍)录(🤽)准入涉及的主规格(😈)、参照(🛋)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(🥠)国家科(👈)技重大专项(💮)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(😟)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(🕸)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(🛶)国栋1日在政(🀄)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(🥣)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(💆)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(⛽)需要(🏥)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(👇)个规格的限制)。 (😊)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(〽)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(🎍)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(⬆)出设(🤡)立“商业(😘)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(😍)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(🌸)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(🌵)超出(🦇)基本医保承受力的(☕)高价值创(🌗)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(♒)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(➗)报(🤺)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(🕕)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(😮)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(😚)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(🛸)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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