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(🥢)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(🎢)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(🎪)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(⏮)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(🔞)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(💸)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(🎥)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(🌈)康保险扩(🕎)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(📴)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(👮)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(📵)等开展(🛥)交流。 在统(😟)筹(🤪)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(🚦)到组织实施创新药(🎆)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(💴)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(🕥)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(💪)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(😗)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(🏈)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(🚹)机(🏊)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(🧑)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(💟)外(📉)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(😝)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(🥗)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(👰)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🤞)(即同一(🗂)通用(🈴)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(⬜)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(👯)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(🥥)需(🦉)的创新药,可商有(🚾)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(🥃)行路径。 (🔌)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(💭)出设立“商业健康(🎷)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(📹)商保创(🍒)新药目录)。重(💑)点纳入创新程度(👖)高、临床价(😜)值(🎻)大、患者获益显著(🍓)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(🌀)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(🍂)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(🕤)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(🐕)主申报纳入医(🐦)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(🍮)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(🧑)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(🌲)定位(🔜)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(🐉)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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