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(💋)医保(🕸)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(📒)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(⏪)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(💩)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(🥠)要依托全(🎏)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(😸)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(💇)据(🔆)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(📽)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(🎦)企业、科研院(♊)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(🚗)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(📐)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(🕐)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(🧗)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(💗)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(🚿)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(🛸)开展交流。 在(📬)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(🚱)专门提到组织实(💞)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(😍)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(🧢)多部门联动的支持(💛)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(👐)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(😄)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(🤒)需要及时(😛)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(💮)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(⚪)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(🌏)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(🥄)“一品(😰)两(🏣)规”限制(即同一(📑)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(🦎)干措(🦒)施》提出,定期(🌟)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(🧦)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(😭)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(🏃)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(🎾)保险创新药品(🏧)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(🏴)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(🌦)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(🤔)大、患者获(🤠)益显(😶)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(🛀)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(👫)药目录(📫)是健全多层次用(🎫)药保障体系(😦)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(🖤)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(⬛)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(🐸)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(🏤)是(🍱)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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