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(🏿)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(🛋)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(🍋)下简称(👼)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(😘)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(😁)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(😟)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(🦖)件提到要依托全(📺)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(😭)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(🌟)需求的(🍪)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(🔔)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(🍽)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(🚖)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(🥞)业健(🕋)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(👊)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(🎄)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(Ⓜ)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(🧠)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(⏩)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(🍱)染病、(📱)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(🥩)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(🏌)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(✈)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(☕)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(🌟)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(🥊)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(😴)创新药配备(♐)使用。医保目录(🏹)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(🎆)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(🥏)同一通用名(🖊)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(🌐)施》提(🔱)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(🍶)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(🛑)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(✡)行路径。 另外(💟),此次文件中的(🚳)一大亮点是提(🏧)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(⏫)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(🕜)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(👈)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(⬆)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(🌺)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(🧞)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(📲)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(📙)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(🤼)保目录同时申报、(🆗)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(🏩)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(🦊)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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