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(✅)干措(🏦)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(💥)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(🔵)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(🐆)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(🚹)业、科(🕟)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(🍘)、(🔩)布局研发管线(🤬)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(🎴)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(🥠)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(💔)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(🅿)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(❔)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(🧢)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(⛲)医保(🏈)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(🕉)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(🚅)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(🐕)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(🏩)病等重点领域,推(🍎)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(🔷)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(🆓)新药也常卡(🍶)在医院“进(⛎)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(🤾)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(💨)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(👡)疗机(🎒)构于药品目(🔳)录更新(🌭)公布后3个月内召(🎺)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(📎)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(🏽)数量(🥩)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(🧀)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(📝)一通用(🎏)名(👺)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(🕦)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(👯)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(🥣)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(🦋)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(💿)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(🍆)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(⛰)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(❣)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(🔯)局(🍾)医药服务管(🔄)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(🗡)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(🏌)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(🎺)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(🖥)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(🧙)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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