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(🎪)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(🚋)药(🤽)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(🌿)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(📂)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(🎫)便提出“支(🤹)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(📩)发(🚠)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(💜)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(📧)求等数(🎭)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(🐶)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(🚪)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(🉑)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(🌘)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(📉)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(🥃)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(🚙)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(🕤)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(🎐)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(📉)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(🔊)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(🧢)进入医疗机(🚋)构。 《若干(🔝)措施》提出,鼓励(🧖)医保定点(😫)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(🍌)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(🏃)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(🍱)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(🐒)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(🍴)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(🕍)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(🐶)保药(🤵)品目录(🔔)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(🕰)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(🗿)“商业(🚖)健康保险创(👡)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(🕞)大、患者(📄)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(🤱)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(📝)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(🌙)保承受力的(🐎)高价(🎉)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(😂)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(😩)录与医(😲)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(🔳)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(🍪)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(🈁)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(🙍)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(🛄)设计的时(🎻)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(😨)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(🏬)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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