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(🏘)施》)对外发(💾)布。中新(😧)健康注(🆘)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(🥝)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(⏭)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(♟)要依(✝)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(⛔)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(⏸)构等合理(🚳)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(🏵)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(🔖)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(🤩)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(🕗)保(🐤)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(📏)准入涉及的主规格(⛱)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(😻)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(😒)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(🛬)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(⛽)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(😅)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(🏎)机制。 此前(🤤),即使进了(🥐)医(😘)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(🍞)入医疗机构。 (🙇)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(🐶)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(🥊)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(🚬)临时采购(🚽)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(🚇)机构用药目录(🔢)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(📰)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(🍥)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(❇)新药纳入医保目(🚰)录(⏪)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(💰)特殊情况必需的(🚖)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(🐿)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(🤾)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(🚬)值大、患者获益显(🆖)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(⬆)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(🍏)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(🧦)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(🍁)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(✍)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(🗓)计划(🚠)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(📝)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(💔)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(📤)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(💣)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(📷)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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