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(👨)健康(🔆)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(♎)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(🛳)措施(🥤)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(😞)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(🤬)台,做好疾病(💁)谱、(👞)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(🤧) (🅿)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(🕡)业健康保险扩(🤨)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(🌂)励(🏒)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(🌊)定的长期(🌰)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(🔘)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(🗺)与企业可围(🚉)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(🎋)、支(⚪)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(📳)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(🦁)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(✏)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(😀)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(☔)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(♌)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(💧)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(📅)设立临时(🍷)采购绿(📨)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(🐠),不得以医疗机构(📨)用药目(🔪)录(🎨)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(❓)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✨)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(🛣)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(👀)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(🙊)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(🥖)显著且超(👩)出基本医保(🧒)保障范围的(👖)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(⛅)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(🔯)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(📘)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(🍳)实现商保(🖨)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(🥘)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(🛏)药品目(📚)录、商保创新药目(🧠)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(🎹)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(🥥)是(🚻)“强制(🆑)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(🍟)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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