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(⚾)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(💔)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(🚈)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(⏳)件都一一给(🔦)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(🆚)据(🌊)用于创(🔟)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(🛋),开发适配(⛎)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(🐵)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(🗞)构等合理确定研(🤷)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(📬)新效率(♿)。 在资金(👫)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(🐚)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(🤙)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(📷)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(🦇)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(🔊)发国家科(🔚)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(😤)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(👲)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(🧕)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(💆)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(㊙)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(🤮)保定点医(🍥)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(👩)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(😈)立临时采购(⏺)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(🔆)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(🎏)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(💵)受“一品两规”限(🔑)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(🥠)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(🤞)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(🔭)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(🤝)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(👬)称商保创新(🎂)药目录)。重(📽)点(🚄)纳入创新(㊗)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(🎐)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(🥨)创新药目录(🚕)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(🤑)的第(🥉)一(🧣)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(🚞)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(🚺)目录(🤛)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(📩)基(💔)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(🙀)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(🥓)药目录或同(👤)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(㊗)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(⏸)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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