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(📞)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(👡)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(🔹)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(🚖)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(🧑)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(🏇)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(⏳)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(🔫)构等合理确定研发(💸)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(🖨)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(🥣)方面,文(🚃)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(🎱)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(🏎)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(⛰)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(🚸)提出,上市申(🏒)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(🔮)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(🧖)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(🐰)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(🦓)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(🧙)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(♏)药物研发相关任务(🐻)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(🎽)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(🧝)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(🥨)构于药品目(🏞)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(🚍)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(🌦)品和商保创(👫)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(🙊)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(🕠)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(🤡)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(🥃)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(🙋)大、患者获(🔧)益(🐲)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(♍)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(🕸)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(✡)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(🌯)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(📪)主申(🌒)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(👮)康记(⭐)者还(🥑)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(🚆)商(🌓)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(🔄)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(😜)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(🎦)市(🅰)场行为,市场的边(🕞)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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