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(😵)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(🏞)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(🍥)康注意到,对于(🏏)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(👺)发难(🐧)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(🍔)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(😒)到要(👦)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(🏘)谱、临床用药需求(🔌)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(✝)创新(💽)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(🥑)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(🏑)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(💰)业(👽)健康保险扩(💮)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(📕)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(🍽)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(🥪)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(🙉)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(🎙)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(🌖)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(🐉)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(👬)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(🅾)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(😤)进入医疗机构(🔨)。 《若(🍂)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(⚾)通(⛷)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(❌)和患者合(🐓)理用(🗡)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(🎄)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(🦕)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(📂)不受(🏊)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(👳)一通用名药品(🚙)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(🍽)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(🐩)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(👰)品目录”(以下(🕋)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(👂)点纳(🤗)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(🥖)范围的创新(⛔)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(♋)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(🍄)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(🏯)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(🖤)值(🐚)创(🈲)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(📉)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(🔬)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(🔓)目录同时申报(🕜)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(🔡)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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