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(👋)国家卫生(✡)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(🎋)于(🏚)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(🌨)都一一给出解决措(💠)施。 (🤟)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(🐥)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(🏺)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(🙂)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(🕔)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(📥)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(📬)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(🕋)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(🥚)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(💄)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(📟)受理的创(🗜)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(🈚)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(🌓)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(🗓)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(🎢)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(🔚)在政策解读(📍)发布会上强(🔸)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(💉)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(🎋)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(🆓)谈判药品和商保(😂)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(👾)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(💻)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(🆒)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(🤾)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(🏇)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(👍)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(💧)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(👵)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(🏤)亮点是提出设(😞)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(👦)录)。重点(😾)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(🔤)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(🧗)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(😚)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(🧐) 黄心宇进一(👍)步表示(🐀)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(🍪)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(🤘)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(🌱)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(🐬)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(⏱)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(🎯)新健康记(📓)者(💑)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(📝)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(🛰)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(🈂)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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