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(🏨)局(💨)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(🎼)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(🤬)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(🖕)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(👙)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(📧)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(🧛)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(💷)方(🌗)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(🆗)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(🐙)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(⏮)监管部门(🐉)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(🔔)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(🤴)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(🤔)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(🎢)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(🔆)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(🕸)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(㊗)药、罕见病等重点(😈)领域,推动药(🥝)物研发相关任务落(🥡)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(💹)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(🤳)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(🛠)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(🏺)调(🐩)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(👜)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(🌱)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(👿)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(🈶)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(⚡)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(📰)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(🛠)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(🥖)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(🐑)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(🎐)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(🧣)新药,可(🐨)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(⏳)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(🔔)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(⛹)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(🛥)药服务管理司司(🐏)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(📼)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(⏸)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(♉)同时申报、同步调(👌)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(⏪)自主申报纳入(🐂)医保药品目(🔒)录、(♊)商保创(🤺)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(🔓)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(🏺)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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