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(🌹)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(💹)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(🍫)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(😇)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(🖋)全国统一的医保信(🏷)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(🥉)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(🛄)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(🌄)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(🐔)药(♌)的(🚏)耐心资本(🥙)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(🔨)。医保部门与(👋)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(💣)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(🧙)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(🍽)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(📈)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(😏)保目(🔨)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(🐡)任王国栋1日在(🏖)政策解读发布(🛩)会上强(🕗)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(📹)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(🛵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(🐒)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(🙌)或设立(🖇)临(🕺)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(👫)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(🗳)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(🖊)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(🕺)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(👬)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(♍)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(💟)新药,可商(🧕)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(🌳)。 另外,此次文件(🌂)中的一大亮点是(🖊)提出(🧝)设(🚳)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(🔐)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(🦔)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(💏)药目录是(🎃)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(🦆)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(🌏)者还在(🚫)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(👬)是“强制”。国(📗)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(👐)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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