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🃏)7月1日,国家医保局(🏞)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(📼)下简称《若干措施(🌜)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(🏦)付难”,文(🎖)件都一一(👚)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(😱)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(🐻)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(🎤)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(💓)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(🤲),文件提(🔰)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(🔎)新药研发提供稳(🏵)定的长期投资(⬜)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(🎮)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(🕰)导。医保部门(🕯)与(🐗)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(🌥)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(💸)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(🗼)病、儿童(🥩)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(📻)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(➰)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(🧑)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(⚽)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(🐢)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(♏)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(🔶)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(〽)医保药品(😆)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(😎)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(📁)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(💽)部门(👧)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(💿)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(🔛)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(👵)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(🥕)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(⚽)著且超出基本医(🐒)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(📊)。 在发(🌑)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(💱)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(🗓)付渠道。” (🎍)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(🚂)划(🔻)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(🐶)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(🍦)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(📰)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(😨)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(🏜),“因为不(📉)同的(🤕)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(😃)边界在(🦖)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